出口企業為了拓展業務,每年都會參加各種國內外大大小小的展會,展會上認識的買家一定靠譜嗎?


第一次接觸的買家應該如何控制風險?一則真實的小微案例供參考:


《一則新買家拒收貨物的啟示》

案例重現


江蘇常州一家從事紡織服裝的小微出口企業A公司,通過參加廣交會的方式認識了墨西哥買家B公司,雙方簽訂了一批貨值為19萬美元的合同,貨物為定制的呢絨面料,約定方式為見提單復印件付款。


貨物于325日出運,隨即出口企業便提示買家付款,貨物于417日到港,到港后,買家反饋一方面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實行居家隔離政策,無法操作付款,另一方面因墨西哥天氣越來越熱,毛呢已經沒有市場,再則受國內貨幣貶值的影響,買家明確表示不要貨物了,出口企業遂向中國信保報案。


損因分析


合同買家是批發商,產品主要內銷,規模較小。因市場環境不佳,呢絨面料無法正常銷售,導致買家被迫棄貨。本案中的出口企業沒有收取任何的預付款,自認為自控提單風險較低,但是對于定制產品一旦買家不提貨,出口企業即使控制了提單最終處理貨物也很困難。


關系圖

▲本期案例人物關系圖?


案件啟示


通過這則案件,我們可以得到幾點啟示:


1、新買家需累積一定的交易歷史


上述案件中的交易雙方,僅是在廣交會認識,后續的交易出口企業沒有收取一分錢的預付款,將自己完全暴露在風險中。一旦買家出現風險,出口企業將自己承擔全部損失。建議能在交易前詳細了解買家資信情況,也可通過中國信保的資信報告進行輔助決策,并在交易初期,根據出口產品特性及預計貨物拒收風險產生時的處置損失,收取一定比例的預付款,通過提高進口商的違約成本來降低拒收風險。


2、關注國家狀況,保障收匯安全


相對于歐美國家,及時關注買方所在國別風險對于出口新興國家顯然更加必要。只有買家所在國別穩定,才能給出口企業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。上述案件中的墨西哥貨幣貶值嚴重,又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控制,這些都給正常收匯帶來極大的風險和困難。因此建議出口企業在出運前充分了解對方國別的形勢。


3、積極處理貨物,盡最大程度減損


對于自控提單的情況,出口企業應配合中國信保積極減損,可以選擇積極與原買家溝通,了解買家提貨意愿和付款能力,或者選擇轉賣其他買家,甚至退運回來二次銷售,最大程度上減少貨物損失。



(來源:中國信保江蘇分公司)